宣传引导提前做到位。坚持往年好的经验做法,利用秸秆“双禁”短信平台及时编发信息,同时借助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及时有效的优势,建立秸秆“双禁”督查微信群和秸秆“双禁”巡查微信群,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频次,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发布最新工作动态,解读奖补政策信息,推送典型违法事例,编发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督查简报,通过正面引导推动、反面震慑警示,不断凝聚抓“双禁”、防污染、保环境、树形象的工作合力。
综合利用及时定好位。鼓励各镇街、种植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秸秆利用渠道,真正变废为宝,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支持秸秆离田,通过把小麦秸秆进行机械打捆离田,从源头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对年秸秆收集量500吨以上企业(站点、经纪人队伍)或年终端利用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鼓励秸秆还田,近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泰州市姜堰区202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实施办法》,规范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政策,按照省级“大专项+任务清单”进行管理,坚持“以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的原则,依据全年秸秆还田面积稳定在稻麦种植面积52%以上的总体要求,采取“对象明确、村镇审核、第三方核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
督查巡查全程不缺位。由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成立2个督查问责组,分片督查各镇(街道)、村(社区)秸秆“双禁”及综合利用工作部署推进、组织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局设立3个巡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在重点禁烧时段,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含垃圾),禁止乱堆乱抛秸秆,以确保不发生因焚烧秸秆引起的严重大气污染或乱抛秸秆造成的水体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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